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校历安排,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三),共5天。4月23日(周日)补单周三的课,5月6日(周六)补单周二的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2.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教育和监管,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3.节假日之后,全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行政上班时间下午调整为14:30-17:20,上课时间下午第一节调整为14:00-14:45,晚上第一节调整为19:00-19:45)。请相互告知。
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