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进行年度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2023年2月17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召集项目组成员对照《项目申请书》尤其是其中的“实施计划”部分回顾项目进展情况,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交至本学院(部处)(附属医院专项项目由医学院组织检查)。
2.各学院可以教研室活动等方式,组织各项目组现场汇报进展情况,交流研讨教改实施的方法、经验和问题,在完成对本学院项目的检查后,由学院在3月10日前撰写检查情况总体说明(含对各项目的检查反馈意见)交至教务处教学科(新行政楼西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