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94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2020年5月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对彩色电视机、打印机、服务器、复印机、速录机、功率放大器、投影机、微型电子计算机等一批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962794.00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总务科(联系人:韩小云,联系电话:15906755808)或绍兴文理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057588342704)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2020年度电子产品报废清单(上虞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