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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关于评选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16:30  点击:[]

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关于评选

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专业

2019年,我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一把手”工程,全校齐心协力,各个专业主动出击,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的专业,先进个人为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就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9人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1.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就业意识、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注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及创业政策宣传;

2.热心帮助毕业生解决在就业创业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

3.积极帮助毕业生推荐岗位,在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教师优先推荐;

4.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回访工作。

四、评选方法

先进个人奖项由各专业组织推荐并报送学生科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公示。

五、材料申报

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20年1月5日前上交学生科。联系人:夏威标;联系电话:82185672

六、奖励办法

校学生工作部(处)将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在2020年的创业就业经费下拨时予以适当奖励。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虞分院学生科

2019年12月25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性别


所在学院或部门


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用人单位 个;岗位 个;推荐岗位签约学生 名。

就业工作主要成绩

 

 

 

 

 

 

 

 

 

 

 

 

 

 

签名:

(可另附纸)  

学院意见

 

 

 

(公章)

学生工作部意见

 

 

(公章)

校学工委审定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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