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学〔2023〕80号)精神和《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班主任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院政字〔2022〕17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十佳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在任班主任。
二、考核工作要求
1、班主任自评。班主任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需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签名处必须手写。如有老师带多个班级的情况,只需填写一份表格,但需写明所带班级和每班人数。请于11月6日前将班主任自评材料交给学生科。
2、学院考评。学院班主任选聘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11月10日前对各班班主任工作分基础工作和工作绩效两部分进行综合考评(附件2),考核总分=基础工作得分×0.85+工作绩效×0.15,将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校 “十佳班主任”推荐人选。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班主任工作业绩量化表(表1-表3)
学生科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