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学生资助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拨付标准
按照新疆籍在校生人数和生均补助标准,确定各校的补助经费拨付额度(其中预科生183元/人,本专科生122元/人)。
二、资助范围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新疆籍学生资助对象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已享受相关资助政策的国家公费师范生、升入内地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内高班毕业生、免收学费专业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有关企、事业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资助,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负责解决。
三、申请条件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