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专科及艺术、体育类本科生达到三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升本及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在“挑战杯”、“互联网+”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等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曾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3位;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秀干部奖或校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4.凡获全国、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10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为期三天。
(二)11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表格请自行打印,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在汇总后将附件2、3、4、5交校学工部(处)(南山校区综合楼B0107-2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附件2、3电子版发至邮箱jyzx@usx.edu.cn)。
(三)11月4日前,校学工部(处)汇总并公示三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11月9日前,对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确认。
(五)由于师范生正在教育实习,相应的评选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六、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学工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三)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四)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2020、88342598),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七、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1.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2.绍兴文理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绍兴文理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绍兴文理学院2021届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