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学〔2023〕60号)精神,我院开展了学生学生综合评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各班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评选,学前教育211等10个班级通过先进集体评选初审。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评审推荐,学生科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朱娴等116位同学通过综合奖学金评选初审,胡謦茜等220位同学通过单项奖评选初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学生科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联系电话:82186029,联系人:杨老师,E-mail:syfyxsk@163.com。
上虞分院学生科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