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活动的通知》(院团字〔2024〕12号)和《上虞分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院政字〔2013〕17号)精神,我院开展了相关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评审推荐,团委审核,评大数据与会计221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31班、商务英语222班、商务英语231班、学前教育222班、学前教育231班、艺术设计232班为先进团支部,裴乐怡等42位同学通过优秀团员初审,赵帅等21位同学通过优秀团干部初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学生科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联系电话:82186029,联系人:朱老师,E-mail:289138734@qq.com。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