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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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书院关于寝室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补充通知

2022年03月13日 15:25  点击:[]

东山书院关于寝室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近期书院在检查寝室时发现部分同学寝室存放电热水袋、电热毯等取暖设备,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绍兴文理学院东山书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设备属于违禁电器。

书院再次通知如下:自2021127日起,寝室内严禁使用任何除空调以外的取暖类电器,包括电热水袋、电热毯、取暖器等,一经查到,予以没收并进行通报批评,请大家引起高度重视!

温馨提示:各位同学牢记:“除学校配备电器外,宿舍区不得存放和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上虞分院学生科东山书院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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