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动态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务动态 · 正文
教务动态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本科(专升本)实践教学的通知

2026年09月22日 08:46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学校《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本科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绍学院办发[2020]6号)、《绍兴文理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23]15号)、《绍兴文理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对本科(专升本)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做如下布置,请各系(部)、相关教师、学生按要求完成。

1.请各系(部)结合学校要求,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在9月30日前上交教研科。同时由系部与实习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将合作协议和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复印件报教研科备案。实习单位汇总表(附件1)须在9月30日前上交教研科。

2.请各系(部)做好学生的实践教学动员和安全教育,建立学生与学校、家庭与学校的有效联系,学生填写《绍兴大学上虞分院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式2份),上交系部存档。学生根据各专业和带队(指导)教师要求,完成实习日志(附件3)的撰写并手写签名,实习结束后上交系部,系(部)将电子档上交教研科存档。实习结束时,学生填写教学实习鉴定表(附件3)(一式2份),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系部填写审核意见后,上交系部和教研科,分别存档。

3.学生实习阶段,带队(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学生在见实习期间的安全,提醒学生遵守学校和企业的各项规定,填写《绍兴大学上虞分院实践教学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3),实习结束后上交系部,系(部)统一上交教研科归档。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劳动保护,防止实习中发生意外事故。各系部安排好走访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需求,做好校企合作交流工作。

4.实践教学结束时,请任课教师撰写附件3中的文件:《实践教学课程考核评分标准》《实践教学课程考核方式命题质量评价和审核表》《实践教学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并于学期末与附件3中的其它材料:《实践教学课程归档材料封面与目录》《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登记表》《记分册》《实习日志》《学生平时作业》《实践教学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教学实习鉴定表》,按照《封面与目录》中的顺序,整理成册,一起上交教研科进行课程资料存档。课程归档材料按一课一班的形式,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按照序号排列,总文件夹名称统一为:课程全称+班级全称),统一上交给教研科杨逸雯老师。

   备注:

  1. 实习相关材料由各系部整理并按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或上交。

  2. 表格中有单位盖章处均须为印章原件,复印无效。

  3. 需要上交教研科的材料均需电子稿和纸质稿!


附件:

附件1 绍兴大学上虞分院实践教学实习单位汇总表

附件2 绍兴大学上虞分院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 绍兴大学上虞分院实践教学课程归档材料

 

教研科

2026年9月22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2026级本科(专升本)通识选修课体育类选课工作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教育考试网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大学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 | 浙ICP备05014572号-2
招生热线:0575-82185672 院办电话:0575-82212785 | 版权所有:绍兴大学上虞分院
关于我们 | 意见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