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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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学年01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15:42  点击:[]

、本次考务工作由教研科负责、各系协助安排,考务办公室在教研科。


、本次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1周(11.21—11.27):学前19级。


12周(11.28—12.4):会计19级。


1.教研科根据《2021-2022学年第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及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方案合理安排系学生的期末考试事项,各系于11月4日之前落实好教师核对2021-2022学年第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工作

2.各位任课教师1110日前完成试卷命题、系部审核等工作,1114日前完成送印、封装工作后,将试卷送达教研科并于监考开考前15分到教研科领取试卷。

3.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请及时到教研科来领取试卷并及时进行批改,考试成绩在教务系统开放后及时输入,同时将期末考试相关材料交系里或教研科徐影存档。

、有关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

1.同一门课程原则上要求统一命题。课程名称务必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包括试卷、分析表、成绩册、承印单等)。

2.试卷及答题卷(试题及答题纸)版式、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版式、试卷质量分析表等都须参照教研科制定的样式(附件2--8)。

3.期末试卷命题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要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区分度,既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能考察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A、B 卷的重复率应小于 15%;A、B 卷与近三年试卷之间,试题总体重复率不超过 40%,单份试卷重复率不超过 15%。考核方式应在试卷上标明,开卷考试应对可携带资料作出明确说明。

4.以试卷形式考试的各命题教师请在1110日前完成试卷命题及相关事宜,经专业主任审查签字后将打印稿送交文印室承印。

5.以试卷形式考试的科目需提交各系(部)保存试卷承印单和试卷及电子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质量分析表及试卷统计分析表、试卷和成绩册(按试卷存档要求执行)。截止时间为该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

6.以制作实践、论文、口试、表演等形式考试的科目需提交各系(部)保存考试题目或内容、评判参考或标准、考试结果(包括作品、电子作品、录音录像等)、考试质量分析表及考试统计分析表、成绩册。截止时间为该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

注:AB卷及评分标准电子稿于19周前(1.16前)上交系(部)

7.课程综合评定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的组成和期末成绩均应如实登记在记分册上,并在记分册上标注成绩的组成比例;及格分用黑色笔登记,不及格用红笔登记。期末考试,成绩低于 50 分总评最高记为 59 分,论文(报告、作品)未达到评价标准查重要求的按作弊论处。

8.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期末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且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系(部)、相关教师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请各系根据考生人数认真核对考试课程、考场及监考教师,要求考试场地按照教室座位数和学生数不少于1.51的比例要求安排。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强调“代考开除学籍”,学生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3.请各系(部)、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返校摸排,各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学情摸排,特别是对学业困难生,进一步加强学业帮扶,进行个性化辅导。

4.针对期末考试中疫情防控工作,各系应严格参照《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学期毕业班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试题及答题纸模板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及答题卷模板

附件6: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非卷面)

附件7: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

附件8:试卷承印单

附件9:考试相关规定



教研科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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