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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公选课的通知

2022年04月13日 15:34  点击:[]

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2021人才培养方案,2022—2023学年学院面向2021级学生开设公共素养选修课程的校内选修课(以下称公选课),要求学生在两学期内各选修一门课程,选修学分共为4分。有意向在2022—2023学年(注意是一学年)开设公选课的老师,请制定好该课程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要求、格式等与2021方案的课程标准一致)并填写《选修课申报表》,于4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一并交教研科。

注意事项:

1、每位老师一学年只能申报一个班级、一门课程;

2、2022-2023学年公选课申报仅此一次,下学期不再接受申报;

3、公选课务必是2021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开设的课程;

4、根据2021级班级人数和学院开课要求,公选课的班级人数不得低于25人;

教研科根据申报情况、2021级学生人数、申报教师的其他课务等统筹确定2022—2023学年公选课备选课程后,将课程录入教务系统由学生选课。如果学生选课达到开课人数,课程允许开课,如果没达到开课人数,则不予开课。对课程开设(如地点等)有特殊要求的,请在申报表中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未尽事宜,可咨询杨洁琼:82186187,18767577730(667730)

附件:上虞分院公选课申报表

 

                                                 教研科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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