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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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31日 15:09  点击:[]

各系(部)、各任课教师:

本学期全院性公选课技能类课程教学截止到第166.5-6.922/21级艺术设计专业课堂教学截止到第17周(6.12--6.16),第18-19周(6.19-6.30)安排校外观摩实习/跟岗实习22级/21级商务英语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2级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22级预科班课堂教学截止到176.12--6.16),第18-19周(6.19-6.30)安排全院集中统一期末考试或校内实训

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1.本次考试由教研科统筹安排、各系(部)协助,考务办公室设在教研科办公室教研科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方案发布《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及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各系62日之前组织教师《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进行核对并反馈教研科

2.69日前,任课教师完成试卷命题、系部审核送印封装,将统一安排考试试卷教研科王颖。具体相关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详见《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附件2。

3.监考老师在考试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及时批改后,于考试后三天内及时将成绩输入教务系统。同时将期末考试相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教研科徐影存档。

二、工作要求

1.期末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系(部)、相关教师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各系(部)、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返校摸排,各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学情摸排,特别是对学业困难生,进一步加强学业帮扶,进行个性化辅导。

3.对于个别学生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经学生申请、系(部)和教研科同意,可安排缓考。

4.监考老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强调“代考开除学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请详见附件10。

5.考生应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生守则。各系、班级应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考风考级教育。具体考试相关规定见附件10



五、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试题及答题纸模板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6: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及答题卷模板

附件7: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非卷面)

附件8: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

附件9:试卷承印单

附件10:考试相关规定



教研科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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