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任课教师:
本学期全院性公选课、技能类课程教学截止到第16周(6.5-6.9)。22级/21级艺术设计专业课堂教学截止到第17周(6.12--6.16),第18-19周(6.19-6.30)安排校外观摩实习/跟岗实习。22级/21级商务英语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2级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22级预科班课堂教学截止到第17周(6.12--6.16),第18-19周(6.19-6.30)安排全院集中统一期末考试或校内实训。
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1.本次考试由教研科统筹安排、各系(部)协助,考务办公室设在教研科办公室。教研科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方案发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及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各系(部)6月2日之前组织教师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进行核对并反馈教研科。
2.6月9日前,任课教师完成试卷命题、经系部审核后送印和封装,将统一安排考试试卷交教研科王颖。具体相关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详见《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附件2。
3.监考老师在考试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及时批改后,于考试后三天内及时将成绩输入教务系统。同时将期末考试相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交教研科徐影存档。
二、工作要求
1.期末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系(部)、相关教师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各系(部)、各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返校摸排,各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学情摸排,特别是对学业困难生,进一步加强学业帮扶,进行个性化辅导。
3.对于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经学生申请、系(部)和教研科同意,可安排缓考。
4.监考老师请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强调“代考开除学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请详见附件10。
5.考生应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生守则。各系、班级应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考风考级教育。具体考试相关规定见附件10。
五、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成绩评定要求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试题及答题纸模板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考试(非卷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6: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及答题卷模板
附件7: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非卷面)
附件8: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试卷质量分析表
附件9:试卷承印单
附件10:考试相关规定
教研科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