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级高职(专科)在校学生(艺术设计专业、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学生除外)。
二、文件依据
《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院政字〔2020〕10号)。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对别的专业有强烈兴趣并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
3.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4.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学生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第二学期及以上;
2.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
3.拟作退学处理;
4. 转学或已获准转专业但自愿放弃;
5. 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6.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人数和名额
每个专业净转入名额控制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25%内(受教学资源所限,接纳转专业学生后的班级人数不得超过50人)。转入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不超过19人,转入学前教育专业不超过9人,转入商务英语专业不超过18人,转入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不超过18人。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
1.2023年11月17日—11月22日,学生向教研科杨逸雯老师领取和填写《上虞分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由学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并交教研科。依据第三条第一点第1、3、4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研究成果或者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等)。
2.2023年11月24日—11月28日,教研科对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通过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二)转专业名单确定
根据高考成绩、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及学分绩点,综合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具体规则如下:
1. 入学高考成绩高于申请转入专业入学分数线的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优先转入。当申请人数多于转入名额时,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学分绩点排名确定转入顺序。
2.入学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入学分数线的学生或高考分数无法比较的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期末考试班级排名为前2/3,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同意转入。当申请人数多于转入名额时,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学分绩点排名确定转入顺序。
3.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按退役复学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参与学分绩点排名。
4. 关于学分绩点排名。教研科统计学生原所在专业同一年级中的课程学分绩点排名比(学生课程学分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总人数),按照排名先后排序。
5.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拟同意转专业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特殊原因要放弃转专业,必须在公示期间申请,正式发文后不再接受申请。
(三)发文
教研科将通过复审的拟同意转专业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学校统一发文。
(四)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系报到学习,由教务处更新转专业学生学籍及相关信息。
五、其他说明
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对转入前该年级已开设的专业课程按照要求进行补修。教研科依据专业培养方案为转专业学生确定应补修的课程,补修科目按照重修方式进行。
教研科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