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教学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09:26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绍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绍市科〔2025〕10号)(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5年绍兴市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1”先进制造业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攻关;人工智能项目重点支持“AI+制造”、“AI+新材料”等应用场景建设;低空经济项目重点支持装备制造、运行保障、安全防控、场景应用等。

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单位和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以及有望实现进口替代技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支持“揭榜挂帅”制、自主申报两类形式申报,可结合实际任选一类。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聚焦攻关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2.揭榜挂帅。按“发榜、 揭榜、 评榜、 奖榜”流程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具体参照2025年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三、经费扶持和申报要求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15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立项后拨付60%支持经费。

申报要求以及重点支持领域详见科技局正式通知(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无账号的联系科技处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揭榜挂帅制及合作实施项目需上传联合攻关合作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揭榜挂帅制项目需在2025429日前完成发榜。校内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5月12

2.审核推荐。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择优推荐工作(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王奇峰 88342386

市科技局创新处马自然 89175663

上一条:转: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绍兴市“三位一体”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教育考试网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文理学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 | 浙ICP备05014572号-2
招生热线:0575-82185672 院办电话:0575-82212785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
关于我们 | 意见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