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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6日 10:2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课程育人导向,推动各类课程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非思政类课程,且申报人近三年开设此申报课程不少于2次。

2.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两年教学业绩考核为B及以上。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被终止的教学建设项目,两年内没有退休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课程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3.已获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或认定,已有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且仍在建设期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包括人工智能+课程和普通类课程。其中人工智能+课程指的是将智能技术融入课程思政设计及实施的各环节,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开展智能备课、辅助教学设计,评级完善课程思政教学方案,挖掘和展示人工智能蕴含的思政元素,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构建具有正确价值导向、伦理准则和社会公德的课程思政元素图谱的课程。
  三、课程建设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突出课程育人时代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1要求,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2.坚持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完善课程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学模式,采用多元教学方法,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根据本课程核心思政元素,构建课程思政地图。选择丰富且有感染力的思政素材,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融入教学过程。完成课程思政教学反思或案例随记。结题验收时要求至少撰写5例思政素材(模版见附件2),不少于10条教学反思或案例随记。后续学校将归集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汇编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作为其他授课教师的学习交流材料。

4.课程建设期两年。项目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通过验收后,应开展不少于两年的课程教学实践,扩大改革试点课程的受益面和示范性。

四、立项数量和申报程序

1.拟立项不超过80门。2025年已立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3)的招生专业,在本年度至少申报1门课程;未在2025年立项的招生专业,在本年度至少申报2门课程。

2.课程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以及《预期成果表》(附件5,报送至各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对申报课程组织论证并排序,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6报教务处推荐项目分A类和B类,其中A类项目原则上每学院不超过2门。

4.学校组织专家对A类项目进行评审,立项确定不超过总立项数的30%为A类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B类项目由所在学院资助。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46日前完成申报课程的推荐工作,报送《申报表》、《预期成果表》、《汇总表》电子版至联系人浙政钉,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新行政楼西209室。

联系人:毛苓颖 联系电话:8834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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