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城市综合型大学内涵建设。聚焦教育教学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别
1. 应用型人才培养类项目
服务“四新”建设和一流专业建设要求,体现专业认证整改需要,深化OBE理念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基于微专业的核心课程群建设改革,优化创新型卓越人才培养体系;对标一流课程建设标准,体现“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围绕高阶性学习能力培养,创新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为基础,开展优质课程资源开发,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思政元素,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依托虚拟教研室等探索跨校教学建设与合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交流共享机制,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以教学管理岗位职责为出发点,着力开展管理理念更新、管理内容梳理、管理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切实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升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
2. 实践教学类项目
依托优势学科专业,通过高水平科研成果、创新项目转化、校企联动培养等途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改革、实施过程改革、管理方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以及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改革等立项研究;依托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开设课程(含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实验教学条件和资源、教学体系和模式、教学数字化、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改革;结合学院自身特色和专业需求,开展学科竞赛教学改革和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以提升实践能力为目标,开展实践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注重系统设计、强化模式创新,增强实践实习的规范性,鼓励企业行业积极投入,提升学生实习实践的质量和水平。
3. 教师教育类项目
以卓越师范生培养为目标,围绕师范教育实践体系建设、三习制度管理与实践、祖楠班人才培养、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师德养成实践、师范生研习活动、双导师管理、师范生模拟教研室(如学习共同体、模拟教研活动模式、信息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表现性评价)等理论和实践开展研究,深化师范专业认证整改,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4. 校企合作类项目
依托地方优势和新兴产业平台,吸纳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促进“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依据行业技术标准优化教学内容,开发企业生产与教学结合的案例,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实践;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实现理论学习、知识转化和能力培养在课程教学中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实践。
5. 人工智能类项目
依据《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围绕信息化时代教学改革要求,推进数字技术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习助力等方面的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背景下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创新等方面的研究探索。
三、立项数量
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50项。
四、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请,不包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项目组成员结构、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能胜任本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3.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有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4.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要离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
5.已获得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填报材料
1.《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
2.《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附件2)
3.《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附件3)
《申请书》、《活页》及《预期成果表》的电子版应以“项目完整名称-申请书/活页/预期成果表”分别命名,填写要求参见《申报材料填写须知》(附件4)。
六、申报流程
1.有意申报的教师登录我校教学建设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于3月31日前按要求上传前述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给所在学院(部处)。
2.学院需于4月2日前对本院教师申报的项目完成在线审查后提交教务处,《申请书》、《预期成果表》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1份)同期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西209),联系人:刘世荣,电话:8834-1831。
3.各职能处室申报的项目由负责人按前述要求和时间完成填写报送。
4.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项目管理及结题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两年,自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立项后由各学院实施过程管理并组织年度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因故申请延期的,最长可延期1年;延期1年仍未通过结题的,将做撤项处理。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为0.2万元/项,学院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资助,职能处室申报的项目由学校资助。
2.各项目自主填写预期成果表,所有立项项目结题要求提交体现项目实施过程和内容的研究报告1份。校企合作类项目结题还需提交体现校企合作内容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3.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不通过或因个人原因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学项目。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
附件3.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
附件4.申报材料填写须知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教学建设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端项目申报
附件7.教学建设系统操作手册——学院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