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我校202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者链接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529810612492697600),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受理类型
(一)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以下简称“青A/青B/青C”)、联合基金项目分别组织申报。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冠名设立海正药业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台州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报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重点聚焦优势学科或主攻方向、全国(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开展有组织基础研究。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合作导向。统筹纳入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的重大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支持外籍科研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青C的应取得博士学位4年以内,申报重点项目的应取得博士学位13年以内。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青A(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培育青年人才。重大项目施行青年专项,申请人应为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当年青A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青A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鼓励“双一流196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的学科博士后申报青C。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C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查询本单位申请限额数及相关要求。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团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或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同时申请,已申请2027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强化竞争择优。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按指南设置年度资助计划的,如申报数未超过计划资助数,原则上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九)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十)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对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申报方式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进行网络申请。项目申请须知及相关附件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528036452380704768。
项目申请操作说明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529811168032456704
四、申报注意点
1.项目立项后,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内容,请申请人合理填报相关内容。
2.限额申请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C;不限额申请项目:省基金重大项目、青基(A类)、联合基金项目,其中申报青基(A类)必须依托省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平台而且青基(A类)项目申请人是该平台的成员。另外,申请青基(B类)项目需要单位有国家双一流或者理工类省登峰学科,我校目前不符合申请条件。
3.项目组成员分为“会员成员”与“非会员成员”两类。省基金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必须注册成为“会员成员”,必须录入“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2次;“非会员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基金依托单位的人员等。
4.申请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 )、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以及联合基金明确要求全职人员申报的,由申请人将申报前 1 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还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将依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五、学校申报时间
1. 项目网上申报:8月15日(因限额申报,网上申报提前)。
请各项目申请人于8月15曰前务必网上填写提交上报,各学院按照学校给予的申请限额数(各学院限额项目申报数学校稍后另行通知)进行评审筛选,并于8月16曰前把本学院限额申请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对面好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与非限额申报项目(省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与联合基金项目)汇总后,分别填写《2027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限额申请项目)、《2027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非限额申请项目)(见附件)报科技处 。
2.省基金办要求学校在推荐202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被推荐申报的省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如果只推荐1个该类项目则必须是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才能上报;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才能上报。因此,请各学院尽可能组织推荐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省重点项目或者面上项目,并且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尽可能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进行项目设计填报。
项目申报事项联系人:科学技术处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或者663812)。有关动物研究伦理审核联系人:医学院庞鑫,联系电话:15898881293,人类研究伦理审核联系人:附属医院王永红,联系电话:1381951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