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94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办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别克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报废公开处置,金额4000.00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82212880)或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院办(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2212785)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