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市财资〔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试行)》(绍政办发〔2015〕87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财资〔2018〕4号)、《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241台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884699.80元,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联系人:舒济文,联系电话:15869098299)或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88342704)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上虞分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