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关于评选
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业:
2019年,我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一把手”工程,全校齐心协力,各个专业主动出击,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的专业,先进个人为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就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为9人。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1.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就业意识、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注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及创业政策宣传;
2.热心帮助毕业生解决在就业创业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
3.积极帮助毕业生推荐岗位,在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教师优先推荐;
4.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回访工作。
四、评选方法
先进个人奖项由各专业组织推荐并报送学生科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公示。
五、材料申报
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20年1月5日前上交学生科。联系人:夏威标;联系电话:82185672;
六、奖励办法
校学生工作部(处)将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在2020年的创业就业经费下拨时予以适当奖励。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虞分院学生科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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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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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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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用人单位 个;岗位 个;推荐岗位签约学生 名。 |
就业工作主要成绩 |
签名: (可另附纸)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校学工委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