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22〕35号)、《绍学院学〔2026〕7号》有关规定,我院开展了爱心奖学金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各班评审推荐,学生科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共有季梅婷等45位学生符合爱心奖学金申报条件,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学生科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联系电话:82186029,联系人:舒老师。
上虞分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