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团支部:
经个人申请,支部推荐和分团委的审核,决定:拟发展陈墨等40名同学为入团成员,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有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入团资格;
3.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联系电话:82186029,联系人:朱老师,E-mail:289138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