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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省“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15:03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22297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省“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接高教强省战略和高质量本科教育建设,支持立项一批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高水平教学团队、高质量新形态教材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发挥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重点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详见申报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不再立项。

、立项数量及方式

我校作为硕士生培养高校,可推荐14项教学改革项目,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数不少于2项

项目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立项方式。

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开展推荐、校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

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

3.根据文件要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类型不得集中在一、二个领域。学校将结合专家评审情况及自身专业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考虑项目立项类型。

五、材料报送及评审事项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一栏暂按2万元的标准填写,将《申报书》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所在学院【电子稿含完整版(以“项目具体名称+完整版”命名)及匿名版(以“项目具体名称+匿名版”命名,不得出现主持人和成员姓名等信息)】,由所在学院汇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统一交送教务教学科(行政楼321),各部处教师申报的项目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教务处。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10月26日17:00前(注意:因评审、公示等程序要求,截止日期后的材料恕不受理)。

联系人刘世荣,联系电话88341831,所有电子稿发送至liushirong@usx.edu.cn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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