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院2022年度教学建设、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年终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和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类成果,成果必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包括2021年12月未录入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1.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等形式的成果(不包括教材)
2.获奖成果
3.本年度立项或结题的科研课题(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
4.其他形式科研成果
5.各类教学建设项目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论文(只有用稿通知不算统计范围)、著作须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目录当前页,著作所有目录页)和编写内文(著作须有编写章节说明)复印。一篇论文被不同文献收录,统计分值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2.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论文全文。
3.主持人为本校的立项课题不需要提供材料(经学院教研科申报的)。
4.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申请报告、结题证书、结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5.多人合作科研成果,由一人上交一份即可。
6.教学建设方面须提供立项(结项)文件、证书等。
三、材料提交程序
教师填写《2022年度教学建设、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中对应的工作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教研科杨洁琼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逾期转入2023年度收集和奖励。
联系人:杨洁琼 联系电话:18767577730(667730)
教研科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