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
为提前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校级申报范围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本科和研究生项目)。学校2022年以来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其它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另行安排)。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重点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与国家、省市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阶段教育教学发展重点问题相关的教学成果。
3.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因省厅工作通知尚未正式发布,本次校级评审材料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为模板。
2.申报人或集体填写《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见附件1)(申报书和总结需同时提供匿名版,要求内容一致,不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代替)交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和排版要求严格参照《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表说明》。
3.各二级学院须于2月28日前将申报书、成果总结(成果报告)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liushirong@usx.edu.cn,纸质版暂不提交,各项成果的支撑材料暂不提交。各学院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各部处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教务处。
4.各项申报书和成果总结的电子版分别以“成果名称+申报书(完整版/匿名版)”和“成果名称+成果总结(完整版/匿名版)”命名后报送。
四、学校评审安排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分两个阶段,采用网评+会评方式进行。网评由校外专家组成,采取盲评方式,根据网评成绩确定参加会评的项目名单。会评采取线下专家组评分方式,网评和会评分数各占50%。
2.时间安排:网评于3月上旬完成;会评于省厅工作通知正式发布后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获奖项目按学校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省厅最新工作提示,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将于春节后启动。学校将根据省厅名额分配数,综合考虑申报项目质量和竞争力,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
2.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寒假期间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3.联系人:唐 雅,电话:13857591085(661087)
刘世荣,电话:13735367419(65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