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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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5年03月14日 08:25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5〕1号)要求,我校将开展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 2025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选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AI教育相关系统应用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AI教育相关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结合选题指南相关方向进行课题申报。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6)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实施,各分会、各高校和超星集团协同组织落实。

我校可向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择优推荐3项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2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

我校可另向省高等教育学会智能教育分会和教师教育分会各推荐2项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内容要分别与智能教育和教师教育相关)。学校将根据校内申报评审情况向上述两家分会推荐,两家分会再从各校推荐的相关课题中评审择优推荐5项到省高教学会参加终评。

四、立项评审

1. 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2.“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同超星集团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选出重点课题30项,每项资助15000元;一般课题50项,每项资助8000元,在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五、结题要求

1.各项课题在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一份,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六、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同时填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附件4),交所在学院。

学院需于3月28日前将《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7)连同各课题的《申报书》、《论证活页》和《预期成果表》(各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西209),《申报书》、《论证活页》和《预期成果表》(分别以“项目具体名称+申报书/论证活页/预期成果”命名)与《汇总表》的电子稿同期发送至liushirong@usx.edu.cn。

各部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直接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刘世荣,办公电话:8834-1831。

(重点课题在年底教学建设重点工作量计算时视同省级教改项目,一般课题视同市级教改项目。)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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