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院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字〔2022〕26号)文件规定,即日起启动我院第二批院级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科研项目和教学项目两大类。不同项目对标不同高级别项目。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当年计划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教学项目
申报者要认真借鉴国内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既有经验,结合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院建设与发展目标及专业特点,集中各专业、教学团队的力量,积极申报本次教学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在全院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并具有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培育,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选报项目不多于1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院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1.已获得校级或其他级别立项的内容相近课题;
2.逾期未完成院级项目研究计划者;
3.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项目经费资助
本批院级项目旨在培育高级别项目和论文,如在研究期限内申报到该课题市厅级以上项目或项目相关研究内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将进行0.5万元/项经费资助;否则将不予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教研科发布院级项目申报通知,各系(部)组织申报,申报者认真填写相对应的附件材料,电子稿交教研科;
2.教研科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院教学/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择优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在全院公示,立项发文;
3.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计划研究时间统一填写:2026.01—2027.12。
五.指标分配
1.科研项目(对标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限额2项;
2.科研项目(对标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2项;
3.科研项目(对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限额2项;
4.科研项目(对标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限额2项;
5.教学项目(对标市高校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限额2项;
6.教学项目(对标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限额2项;
7.教学项目(对标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限额2项;
8.教学项目(对标省教学改革项目)限额2项;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者提交教研科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七.结项成果要求
1.结项成果以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为准。其中国内公开发表论文(双刊号、不少于两个版面)和申报成功市厅级以上项目或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为必备结项成果。
2.项目研究完成后,根据教研科通知填写相关项目结项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教研科申请结题。
3.相关事项联系人:李勇燕,联系电话:15267581006(651006)
教研科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