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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01日 09:25  点击:[]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办〔202621号)文件精神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整合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育人资源,深化推进产教融合和协同育人,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对接紧密、资源高度共享、协同机制完善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引领带动在绍高校整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绍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建设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把建设协同育人平台作为高校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机制体制,优化培养方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2.坚持产教融合。紧密对接我市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契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强化教育与产业融合互动。

3.坚持校企协同。以协同育人平台集聚校内外各种人才培养要素和资源,协同学校、行业企业、政府和社会力量等多方主体,打造集政、产、学、研、转、创“六位一体”功能的实体性教育平台,形成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三、建设内容

1.创新人才培养。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为重点,探索校企共建行业特色学院。鼓励高校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相关学科专业和行业企业资源,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产业学院或“产业班”。积极探索二级学院(系)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鼓励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生产现场教学和专题教学,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推动校企共编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共编教材。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2.加强实践实训平台建设。鼓励以引企入校、引校进企等方式,吸引行业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园区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名师工作室、创新实验室等集教育、培训及创新创业于一体的实践实训平台。强化实习实训与生产、服务的对接,支持企业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组织和实施。健全实践实训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加强校企共管、过程监控,不断提高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水平和受益面。

3.打造高水平专兼职师资队伍。完善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和定期见习制度,加大企业实践锻炼经历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量核定等评价中的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高水平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高校面向企业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校外兼职教师。完善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加快培育建设高水平“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4.构建共建共管的长效育人机制。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导向,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配强管理人员,完善工作规程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日常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绩效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的辐射功能和引领作用。

四、申报条件

1.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是申报高校与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围绕人才培养联合设立的平台,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对接。企业或合作单位需有专人常年派驻平台开展建设、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2.合作培养单位应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知名度、管理制度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区域产业发展对接紧密,与申报高校在协同创新、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明显成效。

3.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具备学生实践所需基本条件,相关设施与场所能够满足需要,合作主体能够长期稳定、规范有效开展合作,具有一定数量的实践导师,有完善的运营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能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五、推荐限额与方式

1.我校今年申报平台推荐限额为2项。

各学院应立足学校办学实际,围绕人才培养、实践实训、师资建设、协同育人开展平台建设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有序组织申报,严格按照限额要求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建设期为3年

2.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做好本次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经校内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对各校推荐申报的平台进行评审。

六、材料提交

申报填写活页(附件1《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书》(附件2),并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以平台名称-活页”和“平台名称-申报书”的方式命名)报所在学院。

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各一式1份)及《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西243),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逾期视为弃权,不再补报。联系人:刘瑞瑞,电话:8834-2677。

各部处申报的项目按上述要求直接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活页

2.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书

3.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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