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院政字〔2020〕10号),经学生个人申请,相关系专业学习能力评估,教研科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楼湘怡等14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拟同意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教研科反映。 公示期:2024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袁永雄 联系电话:15726952027(652027)
教研科
2024年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上虞分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实施和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转: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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