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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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20日 08:24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绍市社科办〔2025〕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时代内涵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通研究

3.“十五五”时期历史方位与中国式现代化阶段性特征研究

4.构建产城人文示范市绍兴实践研究

5.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绍兴实践研究

6.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绍兴路径研究

7.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研究

8.“千万工程”牵引绍兴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9.绍兴地方文化“出库”“出圈”“出海”研究

10.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生态省的绍兴实践研究

11.推进绍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研究

12.加快建设消费型社会研究

13.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对区域发展影响研究

14.深入推动文农旅融合发展研究

15.提升公众人文素养与高水平文化强市建设研究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申报本次合作课题。

2.申报人有在研市规划重点课题专项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3.时间要求:需在立项文件正式发布后3个月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成果。

4.结题要求: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

三、申报与立项

1.申报人填写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一)(需加盖公章)及《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二),扫描后以申报材料文件夹形式(文件一律PDF格式)提交至邮箱:571863539@qq.com,截止日期为20251125

2.申报材料文件夹名称以“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推荐单位+申报者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容应包括《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以“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推荐单位+申报者姓名”命名;《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专项课题+课题名称”命名,活页不得出现申报者单位和姓名等相关信息。

四、有关事项

1.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其他同类课题项目。

2.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城伟

联系电话:1366678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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