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处室:
为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提升产教融合水平,加大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 对接产业链岗位需求,开展岗位能力调研,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如现代产业学院、订单班、学徒制、校企联合培养班等)。
2. 探索校企共建育人共同体,明确学校、企业双主体权责,建立校企联合专业建设委员会运行机制。
3. 研究产业需求动态响应机制:产业新技术、新岗位如何反向驱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
4. 探索分层分类产教融合培养路径,区分普通班、产业定向班的培养差异。
(二)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
1. 校企联合重构课程体系,把行业标准、岗位规范、企业真实项目转化为课程模块。
2. 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活页式/项目化教材、教学案例库(企业真实案例)、数字化教学资源。
3. 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将产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规范融入课堂教学,开发项目式、任务化教学内容。
4. 研究“岗课赛证”融合改革,职业技能证书、行业认证、技能竞赛内容有机融入课程。
(三)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1. 构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真实场景”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设计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项目实训链条。
2. 研究企业真实项目进课堂:把企业项目转化为课程实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选题。
3. 校企共建实训平台、产业实验室、创新工坊,探索基地共享、运维管理机制。
4. 实习过程管理改革:双导师管理、实习过程监控、实习安全管理、实习成果考核机制。
(四)师资队伍(双师型)建设改革
1. 校企双向互聘机制研究: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企业工程师/技术骨干进校园担任兼职教师的管理制度、授课机制。
2. 双师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校企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教研活动。
3. 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规范兼职教师授课、指导实践项目的评价办法。
(五)教学方法与评价改革
1. 探索校企协同教学模式:线上线下混合教学、项目式教学(PBL)、企业现场教学。
2. 改革考核评价方式:打破单一笔试,建立校企多元评价体系,企业导师参与学生项目、实习、综合能力评价。
3. 研究学生能力达成评价,基于岗位能力指标开展过程性评价。
(六)管理机制、保障与质量评价改革
1. 产教融合项目运行管理制度:校企合作协议管理、项目经费管理、知识产权约定、成果归属。
2. 产教融合育人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建立跟踪毕业生就业质量、企业反馈的闭环。
3. 校企协同育人激励机制:教师参与校企项目、企业导师参与教学的激励政策。
(七)其他相关改革项目
二、立项方式和数量
申报者可参考研究内容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立项采取项目组申报、学院(部处)初审、学校终评的方式;立项总数控制在10项左右。
三、申报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请。
2.项目组成员结构、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能胜任本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3.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有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要离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
4.各项目组需包含至少一家校外参与单位。
5.已获得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研究生项目不参与申报。
四、填报材料
1.《绍兴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立项申请书》(附件1)
2.《绍兴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申请书-活页》(附件2)
3.《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附件3)
《申请书》、《活页》及《预期成果表》的电子版应以“项目完整名称-申请书/活页/预期成果表”分别命名,填写要求参见《申报材料填写须知》(附件4)。
五、申报流程
1.有意申报的教师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给所在学院(部处)。
2.学院对本院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汇总填写《绍兴大学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申报汇总表》,《申请书》《预期成果表》和《申报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1份)同期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西209),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iushirong@usx.edu.cn。联系人:刘世荣,电话:8834-1831。
3.各职能处室申报的项目由负责人按前述要求和时间完成填写报送。
4.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六、项目管理及结题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两年,自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立项后由各学院实施过程管理并组织中期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因故申请延期的,最长可延期1年;延期1年仍未通过结题的,将做撤项处理。
2.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为0.2万元/项,学院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资助,职能处室申报的项目由学校资助,资助经费在中期检查后视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3.各项目自主填写预期成果表,立项项目结题要求提交体现项目实施过程和内容的研究报告1份和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内容的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4.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不通过或因个人原因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学项目。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绍兴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申请书
附件2.绍兴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融合专项)申请书-活页
附件3.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
附件4.申报材料填写须知
附件5.绍兴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教专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