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院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将个人2020年度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课题结题证书等各类科研成果材料的A4复印件交至教研科(一)杨洁琼处,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成果范围
(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类成果,成果必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包括2019年12月未录入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别
1.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等形式的成果(不包括教材);
2.获奖成果;
3.本年度主持的科研课题(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
4.本年度已结题科研项目
5.其他形式科研成果。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论文(只有用稿通知不算统计范围)、著作须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目录当前页,著作所有目录页)和编写内文(著作须有编写章节说明)复印。一篇论文被不同文献收录,统计分值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2)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论文全文。
(3)主持人为本校的课题不需要提供材料(经学院教研科申报的)。
(4)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申请报告、结题证书、结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5)多人合作科研成果,由一人上交一份即可。
四、材料收集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至教研科(一)杨洁琼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逾期转入2021年度收集和奖励。
联系人:杨洁琼 联系电话:82136187(66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