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2023-2024学年2023级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专长发展和卓越发展,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绍学院发〔2023〕107号)和《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院政字〔2024〕1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综合评价
学生综合评价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评价,也是学生评奖评优、政治审查、就业推荐、毕业鉴定的重要前提和科学依据。
(一)2023级学生综合评价工作(2024.9.9-2024.9.23)
1.各系要按照《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23〕106号)《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绍学院发〔2023〕107号)和《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院政字〔2024〕16号)的指导意见,做好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2.评价相关信息由学生个人或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在“数智评价”系统内进行申报或导入。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其成员可由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科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结果审定等工作。各班成立班级评价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成员由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5—7人组成(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成员),负责期末评价。评价以记实为主,小组评议为辅。
3.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步骤为:
(1)个人填报。学生在“数智评价”系统内填报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数据,并上传证明材料。
(2)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对学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2024年9月15日)
(3)个人确认。学生在“数智评价”系统内确认系统自动读取的数据以及个人填报数据。(2024年9月18日)
(4)班级公示。班主任导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提交至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审议,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向学院提交修改申请。(2024年9月23日)
(5)学院锁定。学院对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锁定上报。(2024年9月24日)
二、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先进集体评选(2024.9.23-2024.9.30)
(一)奖项与内容
详见附件1《上虞分院各班操行优秀、单项奖、综合奖学金、先进集体名额一览表》。
(二)条件与依据
主要参照《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绍学院发〔2023〕107号)和《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院政字〔2024〕16号)有关条件。2023级学生2023学年第一学期德育成绩以班级排名前2/3为优秀,不做90分要求。
(三)程序与要求
1.先进个人类:单项奖、综合奖学金
(1)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5-11人组成,系领导、班主任与学生干部代表应是小组成员。
(2)评选工作应在学生德育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各班根据推荐名额数量评选,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系评审小组审核。
(3)评选工作结束后,各系于规定时间内将各奖项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学生科。学生科汇总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各奖项名单。
(4)转专业学生的单项奖学金仍在原班级申报评选(即期末在哪参加考试就在哪评)。
(5)同一学生同一学期内不能兼得两个及以上单项奖学金。2023级学生综合奖和单项奖不可兼得。
线上综合测评及评选工作结束后,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申报审核均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完成,具体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学生科汇总后,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成立的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线下评审,初步确定名单,以学院名义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评奖管理员系统审核→学生处评审、公示,报校评审委员会批准→学生处系统审核→发文表彰。评奖工作要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
2.先进集体类
(1)各班根据评选条件,综合考虑班级德智体美劳五育情况,自行申报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和先进团支部(可以兼报,附1000字左右的班级总结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和事例不得弄虚作假)。
先进班集体评选:学年内有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的一票否决。在同等基础上,重点考量参评班级参与教育活动情况、寝室卫生、教室卫生等。
优秀学风班评选:学年内班级有学生考试作弊记录的一票否决。在同等基础上,重点考量参评班级的英语、计算机通过率、参加竞赛获奖情况等。
先进团支部评选:学年内支部团员有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一票否决。在同等基础上,重点考量参评团支部的支部建设、团日活动开展、工作成效等。
(2)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小组,成员为学院学工书记、学生科负责人以及各系支部书记。学生科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和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议,根据评议得分的高低确定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和先进团支部的初审名单。
(3)评选工作结束后,学生科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和先进团支部的初审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23日前各系完成20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综合评价工作,并将附件三: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交(发)学生科。
2.2024年9月30日,各系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单项奖、综合奖学金、先进集体评选、汇总、公示后,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发)学生科。
3.2024年10月,学生科将各系评选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各奖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表彰及发放证书。
(五)相关表格可到浙政钉班主任工作群和学工在线网站下载并按备注要求上交,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格式发送,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附件:
1.2023-2024学年2023级各班操行优秀及各奖项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班级社会实践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5.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审核表
6.2023-2024学年单项奖审核表
7.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上虞分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