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其中,教育学科为单列学科。请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4.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请填好意见)。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由学院统一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17日17点,逾期不受理。
具体联系人:韦霏虹 883410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材料,严守科研诚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立项后,《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负责人应遵守承诺,履行义务,按期结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申请人应按既定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申请书须采用附件中标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版本,使用其他版本申请书申报的,一律作无效处理。
3、后期资助书稿须匿名提交。
4、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字数统计,请申请人务必以字数为单位进行统计(非字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