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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和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 23:47  点击:[]

12月31日9时起绍兴市上虞区解除全区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封闭管控措施,全区应急响应等级从I级调整为II级同时解除交通管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2021)21号)、《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防控办〔2021)65号)、《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学院防控办〔2021)47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学年期末和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精准研判、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落深落实校园管控、重点防控、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和督导检查。

、有序安排学生离校。按照2022年1月4日至10日开展校外实训活动的期末教学安排,分门别类做好学生离校登记管理一人一档制定完善信息台账。对离校学生于2022年1月1日至3日根据错时错峰原则分批组织,强化对点出行服务。通过线上主题班会和离校告知书等形式落实离校教育和防疫指导,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寒假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加强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提醒做好旅途的个人防护,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

、继续实施校园全封闭管理。教职工自2022年1月4日起可通过浙政钉线上申请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进校,进校时要严格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并佩戴口罩按照绍兴市防控办关于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还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的师生员工不得进校。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需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校防控办批准后方可进校进校时须核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强化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环境监测和消杀。

四、继续严控各类活动、会议、论坛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慰问、联欢和迎春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50人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严格管理师生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市)(直辖市为街道),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区、县(市)(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其他街道)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教职工“非必需不出省、尽量不出绍兴大市学生“非必需不出省、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大市。确需出省的,要严格按照流程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再报校防控办审批。外出期间自觉记录行程并向学院办公室(学生科)报备。返校时须落实属地有关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规定。要进一步加强食堂、门岗等后勤员工的管理,精准掌握其外出轨迹,教育引导员工“非必要不出绍出绍要报备。

六、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继续执行专班化运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突发紧急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令要求,保持战时状态,树立“病毒就在身边、疫情就在身边、风险就在身边”的风险忧患意识,统筹推进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双手硬。

 

 

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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